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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千里逾亿贷款违约被起诉 原董事长遭立案调查
更新时间:2017-12-20 15:13:55  点击次数:

 保千里逾亿贷款违约被江苏信托起诉原董事长庄敏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4.5亿元债务逾期;短期债务超过账面资金三倍……多重问题缠身的保千里,“屋漏偏逢连夜雨”,最近又陷入一场诉讼人司之中。

近日,江苏国信(002608,SZ)发布子公司江苏信托涉诉的公告,公告显示2016年12月7日,江苏信托按约向保千里(600074,SH)发放贷款1.95亿元,但保千里在信托贷款满12个月时未能偿还4000万元本金,截至2017年12月5日,保千里共欠贷款本息合计约1.57亿元,同时保千里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江苏信托由此对上述两家公司提起诉讼,其同时表示,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及后期利润不会产生影响。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多次拨打江苏国信电话欲了解进一步情况,但并未接通。

值得注意的是,12月18日晚间,保千里发公告称,原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庄敏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违法,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被立案调查。

个案:上亿贷款违约吃人司

近日,江苏国信的一则诉讼公告让子公司江苏信托与保千里的一个信托贷款项目浮出水面,这事要回溯到去年底。

2016年11月24日,江苏信托与保千里签订《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托贷款单一资金信托贷款合同》,双方约定江苏信托向保千里发放贷款1.95亿元,期限为24个月,即自2016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6日,贷款的利率为7.46%/年;贷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的第20日,保千里应于每个结息日支付已发生的利息。

具体还款为保千里应自信托贷款放款日起满6个月时偿还4000万元本金;于信托贷款放款日起满12个月时偿4000万元本金;于信托贷款放款日起满18个月时偿还4000万元本金;剩余部分到期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如果保千里未按期足额偿还该合同项下贷款本金,江苏信托有拳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其提前清偿贷款本息,并对逾期本金按照逾期罚息利率按日计收罚息,逾期罚息利率按照逾期之日所执行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保千里若未按期足额偿还该合同项下贷款利息的,江苏信托有拳要求其限期清偿,并对逾期利息按照逾期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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