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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男主找友人借名贷款钱被私吞 男子自首伪造文书遭判
更新时间:2021-03-07 20:19:23  点击次数:

 庄姓男子不满有人不归还钱,一气之下向检方自首2人伪造文书。 (陈彩玲摄)

  庄姓男子不满有人不归还钱,一气之下向检方自首2人伪造文书。(陈彩玲摄)

 

  基隆一名庄姓男子想开店,但资金不足,因​​个人信用无法贷款,假借卖屋将房子过户给周姓友人,商请担任贷款人,未料,周男并未交付现金,双方爆发财务纠纷,庄男一气之下,向检方自首2人伪造文书,基隆地院近日审结,将2人分别判处2、3个月,得易科罚金。

  据了解,庄男2015年想投资一间饮料店,欠缺资金入股,又无法再申办贷款,因此找来周男研商,双方说好要进行假买卖,庄男先把位在基隆的房子借名登记在周男名下,再向银行申办贷款。周男贷得270万元后,先偿还庄男的债务,以及支付开店的入股金,全数算清后,需将约167万余款还给庄,但周仅给付48万元,还有约120万元拒绝归还。

  不仅如此,周男又终止2人借名登记的契约,房屋所有拳又回到庄男手上,但因未依照贷款合约还款,导致房子遭法院以约400万元拍卖,双方闹上法院,庄男向检方自首,表示当时是要借用周男名义申请贷款,才会将房子转到他名下,涉犯伪造文书罪。

  日前民事判决出炉,法人判定周男需偿还庄男196万5625元,其中包含损失金额及利息等,至于伪造文书一案,基隆地案近日审结,法人认为,庄、周二人确实没有买卖房屋意图,导致公务人员登载不实,依违反伪造文书罪,各处2、3个月,分别得易科罚金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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