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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行为将严格处罚 吉安县赣江大道11月7日开始“禁拐”
更新时间:2018-11-01 11:11:27  点击次数:

 

赣江大道11月7日开始“禁拐”

 

  中国江西网吉安讯 见习记者曾庆扬报道:目前,“赣江大道样板街”打造已在进行中,为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吉安县(市)公安交警部门将从11月7日起,集中警力对赣江大道行驶的“拐的”专项整治,对违反禁行令者予以严格处罚。

  据悉,对无牌行驶超标三四轮车(拐的)的处以200元罚款,扣留车辆15日。扣留满15日且提供合法证明的发还车辆。对无证驾驶超标三四轮车(拐的)的处以500元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拘留;对无证驾驶四轮低速电动车的处以1000元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拘留,同时扣留车辆15日。对闯禁行超标三四轮车(拐的)的处以200元罚款。其中,已上牌“拐的”扣车7天,无牌“拐的”扣车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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