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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常德集体自杀事件原因 回顾常德集体事件结局
更新时间:2017-11-20 11:55:52  点击次数:

6月29日,他们再次谋面。“统一思想”,陈东红说,如果正*府同意协商,就取消集体自杀行动。但第二天,人方没有给他们电话。当晚,陈家分发甲胺磷,商定10人赴死。

被贷款击中的家族

他们曾被视为一个传奇。

酉港镇很多老人还记得陈家往事。起于寒微,数年之间,富甲一方。猝然又盛极而衰。

陈美元,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市)人。1950年末转业至酉港镇供销社担任会计,与本地女子童碧秀结婚,生养5个子女。

陈东红少时即显经商天分,改革开放伊始,他带领弟妹在街上租下两间茅屋做服装生意,成为当地最早的一批万元户。为发展,他们向镇正*府提出申请,为5人各批一间宅基地,并要求建在一起。1987年陈家5间房屋落成,每间3层(含地下室),商住两用。

1990年,在陈美元主持下,五兄妹分家析产,每人各分一间房屋。全家人都在《房屋划分书》签字,并到酉港镇司法所加盖公章。次年,酉港镇城建站给陈美元发了一张房产证【汉房字NO0011139号】。他记得很清楚:“证发在我本人手上,户主是我的名字。”

接到房产证后,陈美元没有找酉港镇城建站反映,5个子女已经分家析产。他说:“当时没考虑这些事,我只认为我是一家之主,房产证只是一个代表。”这为家族后来的变故埋下伏笔。

陈家五兄妹张罗的商场,成为酉港镇最大的卖场。“除了日用小百货、服装、五金等,还包括电视机、洗衣机等。”当地居民说,陈家五兄妹生意越做越大,很多外地人过来参观学习。

按照正常轨迹,陈氏家族应更发达。但陈东红的利欲之心,将全家拖入深渊。

从1989年开始,陈东红背着父母及弟妹,将房屋作为抵押品,先后3次向酉港信用社贷款,并将NO0011139号房产证交予酉港信用社收管。开始他还能按期偿还贷款,但一次意外让其无法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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