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就是这种感觉!--我裤子都脱了,我为了追上进度在公司电脑前坐到半夜,就为了这个结局?!
这实在太令人火大了!
于是,我按了按指关节,定了定神,打算自己开一篇!
但我的故事肯定跟鬼故事无关—也许有关,完全取决于看问题的角度,我的故事,是说,那些我约会过的男人们!
第一篇写在故事之前的话
开始之前,让我先跟大家熟悉一下,我,32岁大龄剩女,广告公司客户总监,驰骋约会场数十年,也许因为缘分未到,也许因为爱情洁癖,最终沦为剩女一枚。
对,剩女!
但我自己并不认为剩女是一个不好的称呼,剩下的,必定都是最好的咯。
我才不要因为亲戚的盘问、朋友的进度、社会的挖苦而匆匆找个男人结婚,浑浑噩噩的过完后半生,到老了儿孙绕膝时问我当年为何嫁给此生的丈夫,我会怔怔的说不出话,因为我说不出“因为我爱他”这样的话。
也像所有的都市女性故事一样,我也有一群要好的姐妹淘,她们会后续一一出场,用那个疼爱一生的男人—我老爸的话说:你的那群姐妹真的是妖魔鬼怪、群魔乱舞。
是的咧,用力想一下,我们谁不是妖魔鬼怪?在人生这场游戏中披荆斩棘、舞刀弄剑,最终嫁给唐僧哥哥与他骑着白马一路向西,后面还跟着三个各怀绝技的仆人呢?
第一篇单身狗凭什么过情人节?
那么故事里第一个粉末—No,第一个抱着笔记本电脑登场的男人,叫程鹏。
程鹏,34岁,高级IT民工,供职首都某知名上市IT公司。
我第一次见到程鹏是在朋友的聚会上,一个我原本没打算去的聚会。
情人节前三后四的每个周末都被单身派对挤满。
我的姐妹淘1号,妙妙,已婚,家庭主妇,大学相识在校园中,嗲酥了我的心,嗲到了富二代便成功过上了衣食无忧、金光灿烂的少奶奶生活。她就曾经在我发布的酒精、香烟、情人节照片下质问我:“你们单身的人怎么比我们还忙?”
对,情侣们肯定是不理解的,单身狗们有什么资格为了情人节忙里忙外?毕竟你们也不是商家的targetconsumer,广告公司加班加点也没有任何一条slogan、任何一个creative是为你们单身狗而写的。
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单身的人更热衷于过情人节呢?
说回到那个我没打算去的聚会,恰巧是情人节的前一天,我拖着一身疲惫、一周加了5天班、被甲方客户虐了近10年的身体回到家。
洗了澡,拉上窗帘,开了一瓶啤酒,这里请注意,不要相信电视剧作品里的广告公司员工回家就开瓶红酒、先闻再舔的小资一番。THATCAN’THAPPEN!因为唯有汉子和畜生才能在广告圈里拼命搏杀。
所以开了一瓶啤酒,一仰头咕嘟咕嘟的喝了大半瓶,酣畅的打了个巨大无比的隔,一下子栽在了沙发里。这等悠哉的夜晚我有多久没有过了?不记得了,HOLDTHATTHOUGHT。哦,DAMNIT,电话响了,祈祷不是客户的同时电话上的名字让我撇嘴一笑,Austin。
说到这里,必须岔开话题介绍一下我的故事中非常重要的一位人物,Austin。记得前面我给大家举的事例,那个写字间电梯里一字不苟、白嫩可X的男生吗?那个男生就是Austin,而当时那个22岁刚入职场还分辨不出直男、Gay蜜的我,就那样满怀期待的被他约了出去,并且在成功协助Austin掰弯了我对面坐着的创意大哥后与Austin建立了坚不可摧的友情。
Austin的电话那头吵的不得了,万人演唱会吗?“HeyBitch!你在哪里啊!”
我挠挠头慵懒的说:“Believeitornot,我要睡了。”
“睡了谁?”Austin兴奋的问。
“自己!自己睡!”
“Honey,今天周五唉!快来X酒店2701!等你!”啪,Austin挂了电话。
我将电话扔到一旁又嘬了口啤酒,嗨,喝多了,我还是喝完这瓶酒就睡觉吧。
滴滴。
微信传来一张图片,Austin和一个男人,面目清秀,怎么形容呢,呆滞一点的井柏然。
嚯,原来是跟我炫耀来的。
“是直的”Austin的这几个字就像一道闪电,把我劈了起来。
“等我,不要下手”我回完之后便以最快速度化妆、吹头发、试了20条连衣裙、最后选定了黑色抹胸短裙、配了银色的JimmyChoo和一件风衣外套。
我冷吗?我TM当然冷了,如果是你,你不冷?
不过驰骋约会场这么多年的我的经验告诉你,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舍不得冻人,套不着—哈哈,姐妹们,意会;)
到达X酒店的顶层套房,灯红酒绿、俊男美女、纸醉金迷,这样的场景,这样的Event,一切都似曾相识,不过每次都又新鲜。
我奋力拨开一群又一群醉醺醺的人,终于找到Austin,见到我Austin显然已经微茫,一股脑的冲上来抱住我大叫:“Heymybitchishere!”—对了,关于英文,是的,我们广告界的装逼分子就是要!说!英!文!
接过Austin递给我的香槟,哎,这小资的圈子,香槟哪里有一瓶淡爽来的舒坦呢。我用眼睛扫过周遭的人对Austin小声说:“哎,那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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